我們現在已經明白到,主耶穌於在世的最後六天,
示範出審判的雛形,
成為了新婦承受鐵杖管轄列國的影兒。
而主耶穌只是審判雛形的原因,是因為於這六天中,
祂所示範的四驢審判,
其實,全都是針對以色列一個國家,而不是其他國家,
更加未到列國的範圍。
然而,於《啟示錄》中,四馬的審判卻是遍及全世界,
所以,當兩者對比起來,我們就能夠明白到,
主耶穌的四驢審判,其實只是這種類別審判的雛形。
再者,於《啟示錄‧12 章》亦提及,
這名一出生就被提的小孩,
他所得著的,是鐵杖轄管萬國的權柄。
對比主耶穌的審判,在程度上是有著極大的差異。
亦因此,主耶穌是我們的 Alef,成為審判一國的種子,
但到了《啟示錄》,當收割 Tav 的時候,
卻成為了轄管萬國的權柄。
所以,這就是日華牧師於較早時亦提及到,
其實,《以賽亞書‧9 章 6 節》是有兩層的應驗:
一方面,是應驗於主耶穌身上,
就是祂成為了我們的和平之君。
然而,另一方面,則是應驗於我們的身上,
因為主耶穌於在世的時候,並未有承擔國家政權的部分,
而這部分,是留待我們,
也就是另一個於《啟示錄‧12 章》提及的嬰孩去應驗。
以賽亞書 9 章 6 節: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
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
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這節經文中,是另一個 Alef Tav 的示範。
就是主耶穌的 Alef,成就了我們的 Tav。
可是,於主耶穌的時代,當時的以色列人,
卻對這節經文產生誤會,
他們以為,假如主耶穌是彌賽亞的話,那麼,
祂就是先知以賽亞所提及,
賜給以色列人的嬰孩,並且,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
而當時,正好就是以色列被欺壓、被羅馬政權統治的時間,
所以,這班以色列人就以為,主耶穌的出現,
從祂身上能夠施行出各種的神蹟,
成為他們的奇妙策士、全能的神。
那麼,祂定必如摩西一般,
以十災施行審判的方式,
去拯救以色列人脫離羅馬人的欺壓,
甚至一次過推翻羅馬人的管治。
因為,他們以為,
當《以賽亞書‧9 章 6 節》應驗於主耶穌身上的時候,
主耶穌必然就是一個完整版,帶著審判的能力,
去拯救以色列,推翻羅馬人的政權,
成為以色列的王,就像是大衛王一般。
所以,他們決不會想到,其實,
連肩擔政權、審判的權力,亦會是 Alef Tav,
就是主耶穌只成為了 Alef,
到了《啟示錄‧12 章》的時代,才會出現 Tav,
也就是於末後日子,出現一個肩擔政權,
用鐵杖管轄列國的嬰孩,
這名初生嬰孩,也就是能夠揭示出這奧秘的錫安,
就是神所命定的真命天子和新婦教會。
Ref:錫安日報 2012 榮耀盼望 vol. 483 (201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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