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華牧師分享,信仰上,如果我們與神的關係在哪裡出現問題,
我們都不可以讓時間沖淡,或用功勞和成就去填補,
而是要如《聖經》所提及,在哪裡跌倒,就要在哪裡重新爬起來。
啟示錄 2 章 4 至 5 節: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
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
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
為何主耶穌對比祂與教會之間的關係時, 會以「在哪裡跌倒,
就要在哪裡重新爬起來」來形容呢?
因為,主耶穌是以夫婦或戀人的關係,即愛情的關係來看待教會,
而不是以朋友、工作伙伴或上司下屬的關係來形容,
因為,教會就是神的新婦。
然而,不懂得以良心作主,沒有讓聖靈的感動帶領自己,
藉人生經歷建立個人性格和內涵的人, 往往都會以成功或成就,
作為人生各種決定和行動的指標,變成一個急功近利的人。
當一位所謂的基督徒,不是以《聖經》成為人生的準則,
不被聖靈的聲音所帶領,
那麼,他們就會消滅聖靈的感動和良心譴責的聲音,
因為,他們的心已經麻木了,覺得並不需要強調性格和內涵。
他們認為最重要的,是不斷趕上當前的競爭和成就,
把工作做得妥當, 甚至認為,為了做好一件事,
即使不擇手段也是無可厚非, 因為他們的內心是以利益掛帥,
而不是以愛神和愛人為目標,也不是以性格似神成為目標。
當一個人只強調成就和功績,而不是強調自己與神,
與別人的關係時, 就會出現這一種以成就掛帥的情況。
我們試舉一個例子,一對好朋友,因為兩人有同一個理想,
所以合資一起做生意, 後來,生意越來越成功,
但兩人卻因為一次利益分配上出現爭拗,反目成仇。
隨後,兩人在公司見面時,可能仍會顧全大局,
在開會或工作時禮貌地對待對方, 但私底下已經不能再做朋友,
不再像以往般有講有笑、一同聚餐, 最多只能變為泛泛之交,
甚至以後都沒有再提起那一次錢銀瓜葛的爭執。
兩人本來是朋友,本來是因為友誼才走在一起做生意,
但是,為何後來反目成仇,關係破裂了,
卻仍然可以繼續一起做生意呢?
因為,雖然他們的關係已不再是朋友,
但卻仍要顧全金錢上的利益,不想因為關係破裂而影響公司運作和營利, 兩人都將金錢的利益,看得比兩人的友誼更重要,
所以,即使貌合神離,仍會勉強繼續一同工作,所謂你好我好。
然而,如果兩人是一種重要的關係,如︰情侶或夫婦,
關係破裂時,就不可能只以利益或面子來維持,
而是要在哪裡跌倒,就由哪裡重新站起和恢復關係。
過去,不論是香港或外國,我們對這種情況都時有聽聞,
如一對夫婦在結婚後不久,已經關係破裂,
卻為了在親戚朋友面前保存面子,
或希望令兒女在一個所謂健全的家庭中長大,
所以,二人決定一同隱瞞關係破裂的事實,
甚至容許對方秘密發展婚外情, 等兒女長大成人後才離婚。
為何在婚姻上,無法像兩位朋友般, 即使關係破裂,
仍能繼續在同一間公司合作呢?
因為夫婦的關係,是以愛情為最重要的基礎,
假如兩人的感情在哪一點出現問題, 由相愛的關係,
下降至以利害得失關係來維持的話, 就必須先從那一個地方恢復,
變回真正彼此相愛的關係, 如此,兩人的夫婦關係,
才可以真正在相愛的情況下繼續維持,而不是同床異夢。
就如一對情侶,如果在結婚前,兩人的關係出了問題、鬧翻了,
他們都要先解決出問題的地方,才會決定選擇結婚,
而不是因為金錢和利益的緣故,勉強結婚。
因為一段用利益維持的婚姻,是不可能白頭到老,
只要其中一方得到想要的利益,就必定會離開對方。
所以,一提到人際關係的問題,就必須先處理兩者關係出現問題的原因, 而不是用利益和功績去解決,這是人之常情。
例如︰一位丈夫或太太有外遇,導致婚姻出現問題,
解決辦法,並非任何一方作出金錢或物質上的賠償,
亦不是承諾以後會抽更多時間陪伴對方。
而是出軌的一方,必須與第三者分開,
向配偶承認自己的罪、真誠地悔改, 在往後日子裡,
重新向配偶實踐一生只愛對方的承諾,
這才是「由哪裡跌倒,便由哪裡爬起」的意思。
所以,當我們與神的關係出現了問題,
就如《啟示錄》第二章,主耶穌警告以弗所教會,
雖然他們為了天國,無論在行為、勞碌、忍耐和公義上,
都能夠做到被神稱讚的程度,但是,如果他們失去了起初的愛心,
那麼,他們之後所做的一切努力和事奉, 都只會變得毫無價值,
因為他們與神的關係已經破裂了。
如果一位基督徒,內心中已經失去與神真正愛的聯繫,
即使他完成了世上最偉大的豐功偉績、帶了最多人信主,
或是行了最大的神蹟,最終,也是毫無意義。
如果我們在世時與主耶穌的關係,只是利用神來建立成就和功績,
而不是與神彼此相愛的話,就不可能成為神的新婦。
因為,天國最重要的就是愛,沒有愛心的人,根本與神毫不相干,
就如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 章》愛篇所提及。
哥林多前書 13 章 1 至 3 節: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
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 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 得甚麼。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
仍然與我無益。」
13 節: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可能有人會以為,神對我們信主的人的要求,
是我們在愛心上失腳跌倒的話,
只需要回到自己起初信主時的愛心程度已經足夠,
這就能滿足神的要求,可以得到神的認可。
假如人以為只要回到自己初信時愛神的心,
已足以滿足神的要求, 這種想法絕對是大錯特錯,
也非常幼稚和無知, 完全誤解了《啟示錄》第二章,
主耶穌對以弗所教會的警告。
啟示錄 2 章 4 至 5 節: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
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
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
就如一位賽跑選手,假如他中途離開了賽道,
他能否直接走捷徑到終點,就當自己已經完成賽事呢?
當然不可能,至少,他也要在離開賽道的那一點,
重回賽道, 並且由那裡再開始跑到終點,才算是正式完成賽事。
又如果,這位參賽者回到自己離開賽道的那一點後,
就以為自己勝出了賽事,這又是否痴人說夢呢?
很多後退的基督徒,以為自己回到初信的愛心,已等同回轉愛神,
如果,人生如《聖經》所形容,是一場賽跑,
那麼,我們就必須完整地完成賽事,跑到終點,才可以得著名次和獎賞。
我們試舉一個例子,如果有人曾經在錫安教會成為一位家聚負責人,
甚至全職,但後來卻在信仰上後退或跌倒。
在神看來,這人是由一個童女的位份上跌倒,
甚至因為跌倒犯罪而失去了救恩, 如果他要重新起來悔改,
希望神重新接納,重新得著救恩, 他並非回到自己初信時的信仰程度,再做一個賓客就可以。
正確的做法,是要回到他跌倒前的信仰程度,
意思是,他要在信仰各方面,回到他跌倒前,
成為家聚負責人,甚至全職的屬靈程度, 才能夠真正被神重新接納,
重新開始奔跑天路。 這才是《啟示錄》第二章所講,
回到起初的愛心的真正意思。
Ref: 錫安日報 2012 榮耀盼望 vol. 498 (201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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