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華牧師分享到,要在天國成為最基本的賓客,
有兩個條件: 第一個條件,這人要願意在人生中,
抽時間參加羔羊的婚宴,成為賓客。
末後日子,在最後被提前的一刻,神呼召全世界所有人,
都可以參加羔羊婚宴。
因為,很多本來是賓客的基督徒,卻被世上的思慮纏繞,
不願意放棄世界的引誘和試探,不肯參加神所指定的新婦教會,
喪失了成為賓客的資格。
如同現今絕大部分外間所謂基督徒,
他們一生都沒有跟隨聖靈的帶領,
去到有神同在的真正教會,一生都只為自己而活。
路加福音 14 章 16 至 20 節:
「耶穌對他說:『有一人擺設大筵席,請了許多客。
到了坐席的時候,打發僕人去對所請的人說:“請 來吧!
樣樣都齊備了。”眾人一口同音地推辭。
頭一個說:『我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請你准我 辭了。』
又有一個說:『我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請你准我辭了。』
又有一個說:『我才娶了妻, 所以不能去。』」
所以,神吩咐僕人到街上勉強所有的人赴席,
目的是讓賓客填滿筵席所有位置,使得救的人數添滿。
當人願意離開自己一直安舒的環境,放棄世界的榮華、物慾和私慾,
來到屬神的新婦教會,他們在神面前,就是帶上了赴宴的禮金。
路加福音 14 章 21 至 24 節:
「那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家主就動怒,對僕人說:『快出去,到城裡大街小巷,
領那貧 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
僕人說:『主啊,你所吩咐的已經辦了,還有空座。』
主人對 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裡,勉強人進來,
坐滿我的屋子。
我告訴你們,先前所請的人沒有 一個得嘗我的筵席。』」
第二個條件,這人必須穿上婚宴的禮服,即穿上公義袍,
意思是,在人生中行基本聖徒的義,因而能夠穿上白衣。
啟示錄 19 章 7 至 9 節:
「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
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 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
(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天使吩咐我說:
『你要寫上:凡被請赴羔羊 之婚筵的有福了!』
又對我說:『這是神真實的話。』」
因為,即使人們肯參加羔羊的婚宴,
願意在被提前的最後一刻參與新婦教會,即錫安教會的聚會,
但是,他們仍要遵守最基本的賓客原則,就是行出聖徒的義,
穿上公義的白袍為禮服,才不會被神趕出筵席。
馬太福音 22 章 10 至 14 節:
「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
筵席上就坐滿了客。
王進來觀看 賓客,見那裡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
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
那人無言可 答。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
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怎樣才是穿上了公義袍為禮服呢?
首先,這人要如亞伯拉罕跟隨神的第一個行動,
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人們要離開世界的引誘和試探,
離開那些沒有神同在和帶領的假宗教教會,
前來參加被神確定為新婦的錫安教會。
第二,他們不單要參與新婦教會,亦要按照《聖經》標準,
在日常生活中,行出義人應有的公義行為,
就是做好基督徒應有的本份。
那麼,怎樣才算是行出基督徒應有的本份呢?
首先,當然是悔改,並永久離開一切罪, 最基本的,
就是《使徒行傳》提及的「四大基督徒禁戒」。
使徒行傳 15 章 28 至 29 節: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
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 和血,
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
願你們平安!」
第二,要在日常生活中,一生行出對應自己身份的應有本份,
作好見證,在外邦人面前見證神。
假如你是一位學生,就要成為好學生,在學業和品行上有好見證。
為人子女,就要在家庭中孝順父母,為人父母,
就要作好基督徒榜樣, 以《聖經》真理管教子女,
使子女因而認識神、敬畏神,
一生到老都不偏離。
另外,無論是員工或老闆,都要在工作時有好見證,
不偷懶、不偏私、不欺壓弱小,並且要有好性格。
當我們在人生中做好自己的本份,行出應有的義,
我們才算是穿上禮服,並且合資格參加羔羊婚宴。
因為到了大復興的時候,世上一切的君王,
都會因為錫安教會發出神的光輝,而來到當中就神的光。
屆時,人人都想參與錫安教會,但是,假如他們的心態,
只是如外邦人參與演唱會,或是靈恩基督徒參與復興佈道會般,
只是想看熱鬧、興奮一下,他們絕對會錯失最重要的部分。
他們需要在人生中悔改、離開罪、參與屬神的教會,
並且做好自己的本份,作好見證,在外邦人面前見證神。
這樣,才能夠穿上公義袍,在神面前算為義人,
合資格成為賓客,參與羔羊的婚宴和被提。
Ref:錫安日報 2012 榮耀盼望 vol. 499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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