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6日 星期一

分段被提與最後1260日

 


現在我們已經明白到,主耶穌於二千年前應驗逾越節,

是我們信仰的 Alef。 


而到了現在,我們則成為了信仰的 Tav,完成整個聖殿, 

也就是新婦的塑造完成,得以承繼祝福和審判的力量。



當我們以被塑造成為新婦這個角度去理解,我們就會明白到, 

為何於《聖經》中,不斷提及被提的三個身份。 




因為,每一位於錫安的弟兄姊妹都會明白到, 

不是每一位基督徒都可以成為新婦,一定要跟從神到底的,

才有機會, 並且,信仰的道路,真的如保羅所言,

是一場有名次的競賽。 


哥林多前書 9 章 24 節: 

「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

好叫你們得著獎賞。」 


所以,既然神用上教會去對比真正的聖殿,也就是說,真正的聖殿,

從來不是一個建築物, 而是由基督徒的靈魂組成靈宮,

成為聖殿的一切家具,成為神所合用的金器皿。 


因此,被提一定是分階段。 因為於世界上,

實在有太多人並不合乎成為聖殿材料的標準, 但同時間,

於新婦被提後,世界亦將近結束, 再沒有幾十年的機會,

讓這些外邦人慢慢的悔改。 因此,神就藉著末後大災難,

讓人可以有著短時間趕上的機會。 


因為,當新婦、童女被提之後,也就是聖殿被神收貨之後, 

整個世界就已經是蓋棺定論,可以被提的就已經被提,而餘下的,

就必定是不合資格的一群,留在末後三年半的災難。

然而,當大家生活在香港,環顧四周的時候,

究竟,那班不信主、從來未返過教會的人, 

甚至乎,那班星期天基督徒,他們有否曾經為神受苦呢? 

他們又有否試過於信仰上付過任何代價呢? 


假如他們連教會也不參與的話,

又怎可以成為活石所造成的靈宮一部分呢? 

很多人以為,自己心裡相信、自己研讀、自己於電視收看牧師的講道,

就等於可以用自修的方式,成為基督徒,發展自己的信仰。 

然而,於神眼中,這些人連信仰也未開始。


因為,就如舊約建殿一樣,神對每一塊石頭的來源、大小、

打磨的方式, 也有嚴謹的要求,

不是隨隨便便找一塊石就可以建為聖殿。 

所以,於末後日子,未曾參與過教會的話,

又怎能夠成為聖殿的材料呢?


彼得前書 2 章 4 至 5 節: 

「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 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

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


事實上,假如希望成為聖殿一部分的外邦人或是基督徒, 

當他們呼求神的時候,神必定會引導,讓他們組合成為聖殿,

參與教會的事奉,就像是過去幾十年間,

因為聽到錫安的信息而慕道信主或是轉會參與的弟兄姊妹。 

神必不會讓他們自己選擇偏行己路,過著自己喜歡的生活。 


相反,那些沒有發自本心來成為聖殿的一群,他們是因著自己的選擇,

而不參與神所呼召的教會,因此,他們必定會錯失被提的資格,

亦因此產生分階段被提的情況。


因為當新婦被提後,地球已經開始倒數,

人們再沒有幾十年的時間悔改。

所以,神唯有於末後三年半,讓逼迫臨到所有基督徒, 

讓他們有機會趕課,學習為神付出、被塑造,趕上信仰的尾班車。 

這就是為何《聖經》提及,於聖殿被收貨之後, 

留下外院給外邦人踐踏,也就是製造信仰上的逼迫。


啟示錄 11 章 1 至 2 節: 

「有一根葦子賜給我,當作量度的杖;且有話說:

『起來!將神的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 一量。

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

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


而神亦在這水深火熱的最後三年半,差派祂的天使、使者, 

於十字路口將人招聚到來,成為賓客,得著最後被提得救的機會。



當讀到這段經文的時候,很多人會想,為何神要這麼殘忍? 

試想,於《啟示錄》的時代,當合資格基督徒、聖殿被提之後, 

當人們看見其他人被提,自己被留下的時候,一定會驚惶失措,

萬念俱灰, 於這種情況下,為何神不去俯就卑微, 讓外邦人,

甚至不合格的基督徒,可以恢復他們的心情, 讓他們可以於最安舒、

最無壓力的情況下,選擇悔改? 


相反,神卻是讓他們經歷人類歷史上,最可怕級數的災難。 

於人的角度看來,神是讓他們百上加斤,甚至是落井下石。 

但於神的角度看來,卻是截然不同。 

於最後三年半當中,神是以「賣大包」的方式, 

去邀請這批原是不配的人去成為賓客,參與羔羊的婚宴。 


馬太福音 22 章 8 至 10 節: 

「於是對僕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 

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 

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

筵席上就坐滿了客。」


為何有這兩種不同的心態?

於人的角度,是愁雲慘霧,慘絕人寰的三年半大災難。 

但於神的角度,卻是羔羊的婚宴將要開始,於最喜慶的日子,

將原來不配的,也都請來。 

人與神有兩種不同的心態。

因為對於人類來說,他只有這幾十年在世的生命。 

但對於神來說,幾十年在世的生命,對比人死後所面對的永恆,

只是轉眼的一瞬間。


因此,對比起來,當然是永恆的價值,比短暫的人生更為重要。

對於已經被提的新婦和童女,他們好些是花盡人生所有的光陰, 

以短暫的人生去換取永恆的價值,就是積攢財寶於天上。 

所以,於短暫的人生過後,等待他們的,就是永恆的豐盛。 


然而,對於那班外邦人及不合格基督徒, 於其他人被提後,其實,

他們只剩下三年半的時間,就要進到永恆, 

既然他們從來未有為永恆作出過任何預備, 

所以,如果神不主動介入,讓他們繼續按著自己喜好過活的話, 

三年半之後,他們只會是永恆的失去,於永恆當中,赤身露體,

 一無所有,甚至,是直接進入永死。 


所以,於神的眼中,這三年半大災難,其實,

是神對他們「賣大包」式的恩典,讓他們可以有最後 1260 日的時間,

積攢財寶於天上。 

事實上,對比那些用上一生的時間,換取永恆獎賞,

最後以新婦、童女的身份完成的人,其實,三年半的時間,

又可以爭取到多少獎賞?


從這個角度看,其實,假如神不給予這三年半大災難,於聖殿被提後,

就立即完結整個人類歷史,或是讓人繼續紙醉金迷多幾年, 

對這班不能被提的人來說,才是真正的殘忍。 

因為,神是剝奪了他們最後爭取永恆獎賞的機會。


所以,對於神的角度而言,這末後三年半大災難, 

神是等於派人勉強這班不配的人去進到羔羊婚宴當中, 

就是於有生之年,讓他們有機會、有環境讓他們賺取少許的獎賞,

也就是賓客的資格。 

這就是神對於他們進到永恆的時候,最低的要求。 

因為,就算是在被邀請的情況下,

也不是任何赴筵的人也可以成為賓客, 相反,他們最基本,

也要付上穿禮服的代價。


因為對於這班最後才來到的人來說,他們已經不是如新婦一般,

是主動跟從神,被塑造成新婦。 

相反,他們是被動地,由神的使者於十字路口將他們招聚到來。 

所以,當他們接受邀請,也要決定願意受苦、被逼迫,

甚至最終被殺殉道, 也就是說,他們願意進到外院中,

並且穿著公義袍作為禮服,才能夠得著賓客的資格。 

這就是七年大災難中,最後三年半的情況,

也是完成了聖殿的最後部分。


馬太福音 22 章 10 至 13 節: 

「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

筵席上就坐滿了客。

王進來觀看 賓客,見那裡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

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 答。

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

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所以,到最後,想成為賓客的一群,也要成長,

付上最低的代價, 亦因此,神差派天使,

像是拉著他們的手去趕上,讓他們有機會成為聖殿的一部分。

從這個角度,我們就能夠明白到,於《啟示錄‧11 章》,

當聖殿被收貨,外院被外邦人踐踏的時候,

留下來的,也要被鍛煉,就是於水深火熱下,

快速的成熟, 甚至被神信託,像是新婦一般,

得著審判的權力,成為兩個毛衣人。


啟示錄 11 章 3 至 6 節: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 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

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

凡想要害他們的都 必這樣被殺。

這二人有權柄,在他們傳道的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

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並且能隨 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


Ref:錫安日報 2012 榮耀盼望 vol. 479 (20190414)

https://www.ziondaily.com/1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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