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1日 星期日

信仰向主耶穌負責任與被人監管的分別(良心的信仰)

 


日華牧師分享到,現今外間所有教會,

無論是天主教或是基督教, 

都非常強調他們的牧師和教會,

背後是由宗派組織或聯合教會組織監管。 


例如︰天主教所有神父和修女,

都有天主教系統嚴密監管, 而基督教教會中,

由大宗派建立的教會,會由背後大宗派組織監管, 

其他沒有大宗派背景的,

則會各自加入坊間的聯合教會組織, 

由這些所謂有權威的聯合教會組織監管。


 然而,日華牧師指出,這些由人組成的監管組織, 

對於使人得救上天堂,或使人不犯罪跌倒,

其實完全沒有作用。 最基本的原理,

一個人能否與主耶穌基督建立個人關係, 

與一間教會或牧師,是否受大宗派組織監管,

是毫不相干。 因為,當一個人要受到監管,

才會警剔而所謂不犯罪的話, 究其原因,

這人只是不想被背後監管的大組織,

發現自己的罪行或道德上的敗壞,

 而不是真心想在人前人後,

成為一位行真理的正人君子,

向世人看不見的神交帳。 



如果一個人要有組織監管才不犯罪,

其實這人根本不是真正敬畏神, 

如果一個人連敬畏神的心都沒有,

又怎可能是真正得救的呢? 


當我們看見外間所謂的大宗派教會,

或自恃有參與所謂聯合教會組織, 

因受到嚴密監管,而自認安全的牧師或教會, 

其實,他們這樣做、擁有這種心態,

是極為可悲的,亦是神最憎厭的。 

就如主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一樣,

他們一樣擁有嚴密的監管系統, 

監管每一位法利賽人,有否每天嚴守律法規條, 

甚至在《聖經》以外,自創所謂更嚴格的守則。 


但現實裡,他們在沒有人看見、

組織無法監管的私生活中, 

無論性格、為人,甚至道德,

都是一群在神面前完全不合格的人, 

他們的內心和行為,

甚至比一般以色列民眾更差、更無恥。 


又以天主教為例,過去千多年歷史裡,

由古至今,天主教的神父和修女, 

一直從未停止被外間的人發現大量令人髮指的嚴重罪行。 


無論是貪財、虧空公款、姦淫、同性戀、強姦,

甚至孌童等, 並非偶然被發現一、

兩次,而是不斷被人揭發數以百計,

甚至千計的可怕案件。


 這些被人揭發後,

天主教才不情不願公開的可恥罪行,

只是冰山一角, 為了保障天主教的名聲,

更多可恥罪行卻是選擇與受害人私下解決, 

而未被人揭發的數量,可能是十倍,甚至百倍。 


另一邊廂,其實基督教界的同類案件,

與天主教亦是不遑多讓, 

在教會界或外邦人眼中,

近一百年歷史的靈恩教會更是聲名狼藉, 

幾乎所有所謂大靈恩教會的牧師,

都曾因不同罪行而被人揭發,甚至已成為一種公式, 

越大的靈恩教會、越多人數的靈恩教會、

越是出名的靈恩牧師,或遲或早,

幾乎都必定會被人發現在金錢或道德上的問題,

因而身敗名裂。 



日華牧師早已看穿,

所謂大宗派或聯合教會組織的監管, 

根本無助於防範人犯罪,

或阻止牧師和神父在道德上跌倒。 

更甚的是,這種由組織監管牧師或教會領袖的做法, 

不單不能停止人去犯罪,

並且,對人認識神方面亦毫無幫助,

沒有任何保證。 


因為,當一個人在人前,

被人看見的情況下才不犯罪, 

一旦沒有人看見,就必定會犯罪,

那麼,這樣的所謂監管又有甚麼作用呢? 


究竟,擁有這種內心的牧師或神父,

他們能否帶領人走向聖潔呢? 

他們又能否被神認同呢?當然不可能,

 甚至他們能否得救上天堂,

也存在一個很大的疑問。 


如果一位牧師,被監管的時候就不犯罪,

少犯一些罪或沒那麼明目張膽, 

相反,沒有監管的時候,就必定會犯罪,

試問,這是一個怎樣的心呢? 

當然,這只是一個罪犯的心,

絕非一位牧師或基督徒應有的心態。 


外間的教會組織,

非常強調自己教會或牧師的身份, 

聲稱因為有參與這些所謂監管的組織,

所以是十分安全,不會出大問題, 

在過去34年,

更反過來不斷指責日華牧師和錫安教會, 

沒有參與他們的監管機構,

所以是非常危險,必定會出問題。 


然而,

這正是外間教會一個最基本和最嚴重的錯誤, 

他們打從心底相信,如果一位牧師,

沒有被一些由人所建立的系統, 

即所謂的宗派組織或機構監管,

就必定百分百會出問題或犯罪。 

這正顯示出他們的為人,連他們自己,

都認為自己在沒有人監管的情況下, 

必定會貪贓枉法、姦淫擄掠、無惡不作。 


正因為他們內裡如此敗壞, 

所以,他們才會認為全世界都與他們一樣邪惡,

只要沒有人看見,就會胡作非為,

 正如中國人一句諺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聖經》曾否提過,牧師或宗教領袖,

要有宗教組織監管才能勝過罪呢? 

當然沒有。《聖經》一直教導我們,

人能夠勝過罪,是因為倚靠主耶穌基督的救贖, 

當基督徒與神建立了個人關係,

就可以勝過罪的試探和引誘。 


這些大宗派或宗教組織的領袖和牧師,

卻認為如果沒有別人的監管,

就不能勝過罪, 原因只有一個,

因為他們根本不認識神,沒有主耶穌的救恩,

也沒有倚靠神, 所以,

他們才會不能確保自己能否勝過罪。 


事實上,他們所謂受監管的牧師和神職人員,

不斷被爆出醜聞, 

就證明他們的監管不單沒有作用,

而且受他們監管的牧師和神職人員, 

其實根本不認識主耶穌,

所以沒有勝過罪的能力。 


約翰一書 3章6節: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

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因為《聖經》清楚提及,當人信主後,

就能夠勝過罪、不再犯罪, 

並且,信主後首要做的事,不是被宗教組織監管,

而是在基督裡受洗, 

如此,就可洗去與撒但和罪的連繫,

成為一位真正的基督徒。

勝過罪的方法本來既簡單又有效, 

但卻被這些心中沒有神的假宗教,

扭曲了《聖經》原意, 只用人的方法,

不懂得用神的方法。 


使徒行傳 22章16節: 

「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

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使徒行傳 2章38節: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

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

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馬可福音 16章16節: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

必被定罪。」 


相反,他們無法勒住自己犯罪的心, 

卻反倒批評一些無須被人建立的宗教組織監管,

都能夠不犯罪的聖人, 因為他們就如法利賽人,

是止不住自己犯罪的惡人和壞蛋。 

《聖經‧彼得後書‧2章》

正是形容這些止不住犯罪的假宗教家。 


彼得後書 2章14至22節: 

「他們滿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

引誘那心不堅固的人,心中習慣了貪婪,

正是被咒詛的種類。他們離棄正路,

就走差了,隨從比珥之子巴蘭的路。

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

他卻為自己的過犯受了責備;

那不能說話的驢以人言攔阻先知的狂妄。

這些人是無水的井,是狂風催逼的霧氣,

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存留。

他們說虛妄矜誇的大話,

用肉身的情慾和邪淫的事引誘那些剛才脫離妄行的人。

他們應許人得以自由,自己卻作敗壞的奴僕,

因為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

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

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

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

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

倒不如不曉得為妙。

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牠轉過來又吃;

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

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 


使徒彼得在20節已清楚提出,

只要認識主耶穌,就可以脫離世上的污穢, 

但是,在這些所謂大宗派或大組織監管下的牧師, 

明明知道神和《聖經》的真實,卻知而不行, 

在人前裝作聖潔,背地裡卻污穢不堪, 

甚至大言不慚,以為自己有宗派或組織監管,

就可以免於犯罪。 


但事實證明,他們就是那些不能止住犯罪的人, 

只因為在人前,有人監管的地方,

不想醜態盡露才不公開犯罪, 在沒有人看見的地方,

內心卻是充滿污穢,不斷「走法律罅」,

還自以為是聖人。 


過去34年間,

因為日華牧師沒有加入他們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組織,

所以不斷被他們挑戰,但日華牧師根本無法與他們溝通,

就如俗說所說「牛頭唔搭馬嘴」。 

因為日華牧師本身,

就是一位內心不斷希望行義和成聖的基督徒和牧師, 

面對一班只想利用假宗教取利,

在人前假裝虔誠來騙取別人稱讚的偽君子, 

兩者又有甚麼共同之處,

可以討論如何聖潔和不犯罪呢? 



當他們口中說出:「沒有人監管的話就會犯罪!」 

已證明他們的內心是何等污穢,

這樣的人又怎可能是真正的基督徒?

又怎能夠上天堂呢? 他們就如主耶穌所講,

其實是一群「地獄之子」! 

甚至帶領別人成為比自己更甚的罪人! 


馬太福音 23章15節: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

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 

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就如同《聖經》和歷史上的屬靈偉人,

哪個受這些所謂法利賽人的系統監管呢?

其實一個也沒有。 試問大家,

亞伯拉罕、約瑟、大衛,

以至新約的主耶穌、彼得、約翰和保羅, 

誰有加入這些虛有其表的所謂宗教組織呢?

當然沒有,因為他們任何一位的見證, 

都比那些所謂宗教組織的所有牧師加起來,

要聖潔不止百倍。 


當一個人內心有神,

是一個真正信主、敬畏神的人,

是不應該由宗派或組織監管。 

信仰和內心,應該由自己向神交帳,

藉著認識神的話和倚靠聖靈,

去監管自己, 無論人前人後,都表裡如一,

應該懂得在屬靈強壯的時候,

自動自覺定下保守內心的原則和做法, 

使自己在受試探或軟弱時,

不會得罪神,這才是正途。 


就如同日華牧師經常與弟兄姊妹分享, 

基督徒應有的最重要心態 —— 

保守自己的心,勝過保守一切。 


箴言 4章23節: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

(或譯:你要切切保守你心),

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約翰一書 5章18節: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

必保守自己(有古卷: 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

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正如以上經文所講,凡從神生的,

就必不犯罪,必保守自己, 所以,非常明顯,

有神的人就會監管自己不犯罪,

這就是最大的保障, 

但是,那些假宗教家卻倒行逆施,

以為宗派和組織比神更全能, 

正因為這些假宗教家並不是從神而生,

所以,他們是必定會犯罪,亦必定不會保守自己。 

當一位基督徒願意為保守自己的心負責,

由自己的心監管自己的行為, 

這樣的基督徒才是可信的人,

是真正擁有一顆敬畏神的心, 

知道神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 

無論任何人的外在與內心,

都無法逃避聖靈的監察。 


但是,如果一位基督徒甚至牧師,

不願意保守自己的心, 

只把責任交給所謂教廷或宗教組織,

自以為有大機構在背後撐腰,就可以為所欲為, 

只要罪行不被揭發,

只要表面上沒有觸犯某組織的條例, 

甚至極盡所能「走法律罅」,

令別人看不見自己的罪,就當自己完全沒有問題。 

其實在神和真理面前,這樣的人是一文不值,

連成為天國賓客的資格都沒有, 更遑論成為童女,

甚至如同錫安教會和日華牧師,

成為被神印證的新婦。 


現在我們就明白,

為甚麼在結構和規條上看似監管嚴密的天主教、

大宗派的基要教會, 

以至加入了所謂聯合基督教組織的靈恩教會, 

每年都會於金錢、權力和道德方面,

爆出大量震驚世界,令人髮指的醜聞。 

試問,上億會員的天主教,

上千萬會員的信義會、浸信會、循道會、宣道會, 

或數百會員教會的所謂基督教聯會,

已經訂下嚴格又煩瑣的規條, 

都不足以監察他們的神父或牧師的品格嗎?

當然不足夠。 


因為一個人如果沒有良心,也沒有保守自己的心, 

就算上千億條律法,都不能夠使人聖潔。 

即使神設立的舊約律法,也不能使人聖潔, 

何況區區由微小的人類所訂下,

千瘡百孔的所謂規條, 

又怎能監察每個人的品格和行為呢? 


其實任何人信主後,

只要懂得以良心體貼聖靈的感動, 

就能夠一步步成為聖潔,

成為內心和行為似神的聖徒,

而不是依靠死守律法。


羅馬書 8章3至6節: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

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

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

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

乃是生命、平安。」 


所以,那些所謂宗教規條,究竟能保證甚麼呢? 

沒錯,他們可以保證,

信徒和神職人員不敢公然犯罪, 

但卻忽略了願意因為愛神和愛人而保守自己純全的心。 

就如同一位貞潔的婦人,在結婚之前保守自已的貞潔, 

讓自己成為最好的新婦,獻給最愛的丈夫。 


而那些活在假宗教的人,就如同一位淫婦,

必須有無數規條監管, 甚至要用鎖鏈鎖著她,

才可以禁止她不犯姦淫。 但在沒有人發現的情況下,

又立即尋找奸夫, 之後因為別人看不見,

就以為自己已經是最貞潔的婦人, 

還要在婚後要求別人到處傳揚自己的貞潔一樣,

既可笑又可恥。 


在神的眼中,究竟哪位才是神所愛的新婦呢? 

當然是那位願意自己監管自己,真正貞潔的婦人, 

不單保守自己的行為,更會保守自己的內心, 

如同保存世上最珍貴寶物的人,才能夠成為新婦。 


所以,如果任何宗教家或牧師, 

說出「錫安教會沒有宗派監管,必定會出問題」

之類的說話, 我們就已經肯定,

說出這種話的牧師,私底下肯定是惡貫滿盈,

道德極之墮落的敗類。 

因為他肯定是一位沒有良心,

也沒有保守自己的心的所謂牧師,

只懂向那些義人指指點點。 


他們不斷重複這些說話,竟然把這些說話看作真理。 

這些宗教家,其實在信仰根基上已經出錯了。 

因為我們信主後,對於犯罪,良心對自己行為的責備, 

應該遠比別人揭發更加心痛,這樣才是正常的基督徒。 


如果一個人犯罪時不痛苦、不後悔,

到被人捉到才痛苦,試問他的心是怎樣? 

神再來時,迎接的就是我們每個人的內心,

試問這些人擁有的,是怎樣的心? 

如果他們一次又一次偷錢的時候不心痛,

還因爲成功偷到錢而滿心快樂, 到被人捉到才心痛,

裝作願意改過自新,究竟這個偷錢的人,

能夠把怎樣的心交給神? 

同樣,其實外面教會的整個概念都是錯的,

完全跟《聖經》背道而馳,為甚麼會這樣呢? 

一個上億人數的宗派,為甚麼他們的規條如此不濟,

無法禁止他們的神職人員犯罪呢? 


原來,與現今絕大部分教會無法經歷神蹟的原因一樣,

因為他們的教會根本沒有神的同在, 

並且,他們的信徒和牧師,根本完全不認識神,

所以,神蹟並不會發生在他們中間。 


同樣,為何他們的領袖不能停止犯罪,

不能自己監管自己, 甚至,有別人監管,

仍會偷偷犯罪呢?

因為他們是由一群埋沒良心的人所組成, 

利用宗教組織和規條來欺騙人,

只為賺取信徒的金錢和信任。 


對假宗教的人來說,良心的譴責,

對他們不會有任何刺激, 因為他們的良心早已經麻木了。

但日華牧師的良心,對自己的錯誤思想和行為的譴責, 

卻會有很強的刺激,令他感到非常痛苦,

構成很大壓力。 


相反,良心的譴責,對於那些所謂宗教家,

卻是一丁點反應也沒有, 總之犯多少罪也沒問題,

最重要是不被人捉到。 他們所培養的,

只是一個被名利和權力污染的心, 

從沒有培養自己的良心,對聖靈的感動作出正確回應。 


約翰福音 16章7至8節: 

「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

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

我若去,就差他來。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

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Ref:錫安日報 2012 榮耀盼望 vol. 493 (20190721)

https://www.ziondaily.com/1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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