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華牧師分享到,現今外間所有教會,
無論是天主教或是基督教,
都非常強調他們的牧師和教會,
背後是由宗派組織或聯合教會組織監管。
例如︰天主教所有神父和修女,
都有天主教系統嚴密監管, 而基督教教會中,
由大宗派建立的教會,會由背後大宗派組織監管,
其他沒有大宗派背景的,
則會各自加入坊間的聯合教會組織,
由這些所謂有權威的聯合教會組織監管。
然而,日華牧師指出,這些由人組成的監管組織,
對於使人得救上天堂,或使人不犯罪跌倒,
其實完全沒有作用。 最基本的原理,
一個人能否與主耶穌基督建立個人關係,
與一間教會或牧師,是否受大宗派組織監管,
是毫不相干。 因為,當一個人要受到監管,
才會警剔而所謂不犯罪的話, 究其原因,
這人只是不想被背後監管的大組織,
發現自己的罪行或道德上的敗壞,
而不是真心想在人前人後,
成為一位行真理的正人君子,
向世人看不見的神交帳。
如果一個人要有組織監管才不犯罪,
其實這人根本不是真正敬畏神,
如果一個人連敬畏神的心都沒有,
又怎可能是真正得救的呢?
當我們看見外間所謂的大宗派教會,
或自恃有參與所謂聯合教會組織,
因受到嚴密監管,而自認安全的牧師或教會,
其實,他們這樣做、擁有這種心態,
是極為可悲的,亦是神最憎厭的。
就如主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一樣,
他們一樣擁有嚴密的監管系統,
監管每一位法利賽人,有否每天嚴守律法規條,
甚至在《聖經》以外,自創所謂更嚴格的守則。
但現實裡,他們在沒有人看見、
組織無法監管的私生活中,
無論性格、為人,甚至道德,
都是一群在神面前完全不合格的人,
他們的內心和行為,
甚至比一般以色列民眾更差、更無恥。
又以天主教為例,過去千多年歷史裡,
由古至今,天主教的神父和修女,
一直從未停止被外間的人發現大量令人髮指的嚴重罪行。
無論是貪財、虧空公款、姦淫、同性戀、強姦,
甚至孌童等, 並非偶然被發現一、
兩次,而是不斷被人揭發數以百計,
甚至千計的可怕案件。
這些被人揭發後,
天主教才不情不願公開的可恥罪行,
只是冰山一角, 為了保障天主教的名聲,
更多可恥罪行卻是選擇與受害人私下解決,
而未被人揭發的數量,可能是十倍,甚至百倍。
另一邊廂,其實基督教界的同類案件,
與天主教亦是不遑多讓,
在教會界或外邦人眼中,
近一百年歷史的靈恩教會更是聲名狼藉,
幾乎所有所謂大靈恩教會的牧師,
都曾因不同罪行而被人揭發,甚至已成為一種公式,
越大的靈恩教會、越多人數的靈恩教會、
越是出名的靈恩牧師,或遲或早,
幾乎都必定會被人發現在金錢或道德上的問題,
因而身敗名裂。
日華牧師早已看穿,
所謂大宗派或聯合教會組織的監管,
根本無助於防範人犯罪,
或阻止牧師和神父在道德上跌倒。
更甚的是,這種由組織監管牧師或教會領袖的做法,
不單不能停止人去犯罪,
並且,對人認識神方面亦毫無幫助,
沒有任何保證。
因為,當一個人在人前,
被人看見的情況下才不犯罪,
一旦沒有人看見,就必定會犯罪,
那麼,這樣的所謂監管又有甚麼作用呢?
究竟,擁有這種內心的牧師或神父,
他們能否帶領人走向聖潔呢?
他們又能否被神認同呢?當然不可能,
甚至他們能否得救上天堂,
也存在一個很大的疑問。
如果一位牧師,被監管的時候就不犯罪,
少犯一些罪或沒那麼明目張膽,
相反,沒有監管的時候,就必定會犯罪,
試問,這是一個怎樣的心呢?
當然,這只是一個罪犯的心,
絕非一位牧師或基督徒應有的心態。
外間的教會組織,
非常強調自己教會或牧師的身份,
聲稱因為有參與這些所謂監管的組織,
所以是十分安全,不會出大問題,
在過去34年,
更反過來不斷指責日華牧師和錫安教會,
沒有參與他們的監管機構,
所以是非常危險,必定會出問題。
然而,
這正是外間教會一個最基本和最嚴重的錯誤,
他們打從心底相信,如果一位牧師,
沒有被一些由人所建立的系統,
即所謂的宗派組織或機構監管,
就必定百分百會出問題或犯罪。
這正顯示出他們的為人,連他們自己,
都認為自己在沒有人監管的情況下,
必定會貪贓枉法、姦淫擄掠、無惡不作。
正因為他們內裡如此敗壞,
所以,他們才會認為全世界都與他們一樣邪惡,
只要沒有人看見,就會胡作非為,
正如中國人一句諺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聖經》曾否提過,牧師或宗教領袖,
要有宗教組織監管才能勝過罪呢?
當然沒有。《聖經》一直教導我們,
人能夠勝過罪,是因為倚靠主耶穌基督的救贖,
當基督徒與神建立了個人關係,
就可以勝過罪的試探和引誘。
這些大宗派或宗教組織的領袖和牧師,
卻認為如果沒有別人的監管,
就不能勝過罪, 原因只有一個,
因為他們根本不認識神,沒有主耶穌的救恩,
也沒有倚靠神, 所以,
他們才會不能確保自己能否勝過罪。
事實上,他們所謂受監管的牧師和神職人員,
不斷被爆出醜聞,
就證明他們的監管不單沒有作用,
而且受他們監管的牧師和神職人員,
其實根本不認識主耶穌,
所以沒有勝過罪的能力。
約翰一書 3章6節: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
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因為《聖經》清楚提及,當人信主後,
就能夠勝過罪、不再犯罪,
並且,信主後首要做的事,不是被宗教組織監管,
而是在基督裡受洗,
如此,就可洗去與撒但和罪的連繫,
成為一位真正的基督徒。
勝過罪的方法本來既簡單又有效,
但卻被這些心中沒有神的假宗教,
扭曲了《聖經》原意, 只用人的方法,
不懂得用神的方法。
使徒行傳 22章16節:
「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
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使徒行傳 2章38節: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
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
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馬可福音 16章16節: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
必被定罪。」
相反,他們無法勒住自己犯罪的心,
卻反倒批評一些無須被人建立的宗教組織監管,
都能夠不犯罪的聖人, 因為他們就如法利賽人,
是止不住自己犯罪的惡人和壞蛋。
《聖經‧彼得後書‧2章》
正是形容這些止不住犯罪的假宗教家。
彼得後書 2章14至22節:
「他們滿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
引誘那心不堅固的人,心中習慣了貪婪,
正是被咒詛的種類。他們離棄正路,
就走差了,隨從比珥之子巴蘭的路。
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
他卻為自己的過犯受了責備;
那不能說話的驢以人言攔阻先知的狂妄。
這些人是無水的井,是狂風催逼的霧氣,
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存留。
他們說虛妄矜誇的大話,
用肉身的情慾和邪淫的事引誘那些剛才脫離妄行的人。
他們應許人得以自由,自己卻作敗壞的奴僕,
因為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
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
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
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
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
倒不如不曉得為妙。
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牠轉過來又吃;
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
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
使徒彼得在20節已清楚提出,
只要認識主耶穌,就可以脫離世上的污穢,
但是,在這些所謂大宗派或大組織監管下的牧師,
明明知道神和《聖經》的真實,卻知而不行,
在人前裝作聖潔,背地裡卻污穢不堪,
甚至大言不慚,以為自己有宗派或組織監管,
就可以免於犯罪。
但事實證明,他們就是那些不能止住犯罪的人,
只因為在人前,有人監管的地方,
不想醜態盡露才不公開犯罪, 在沒有人看見的地方,
內心卻是充滿污穢,不斷「走法律罅」,
還自以為是聖人。
過去34年間,
因為日華牧師沒有加入他們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組織,
所以不斷被他們挑戰,但日華牧師根本無法與他們溝通,
就如俗說所說「牛頭唔搭馬嘴」。
因為日華牧師本身,
就是一位內心不斷希望行義和成聖的基督徒和牧師,
面對一班只想利用假宗教取利,
在人前假裝虔誠來騙取別人稱讚的偽君子,
兩者又有甚麼共同之處,
可以討論如何聖潔和不犯罪呢?
當他們口中說出:「沒有人監管的話就會犯罪!」
已證明他們的內心是何等污穢,
這樣的人又怎可能是真正的基督徒?
又怎能夠上天堂呢? 他們就如主耶穌所講,
其實是一群「地獄之子」!
甚至帶領別人成為比自己更甚的罪人!
馬太福音 23章15節: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
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
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就如同《聖經》和歷史上的屬靈偉人,
哪個受這些所謂法利賽人的系統監管呢?
其實一個也沒有。 試問大家,
亞伯拉罕、約瑟、大衛,
以至新約的主耶穌、彼得、約翰和保羅,
誰有加入這些虛有其表的所謂宗教組織呢?
當然沒有,因為他們任何一位的見證,
都比那些所謂宗教組織的所有牧師加起來,
要聖潔不止百倍。
當一個人內心有神,
是一個真正信主、敬畏神的人,
是不應該由宗派或組織監管。
信仰和內心,應該由自己向神交帳,
藉著認識神的話和倚靠聖靈,
去監管自己, 無論人前人後,都表裡如一,
應該懂得在屬靈強壯的時候,
自動自覺定下保守內心的原則和做法,
使自己在受試探或軟弱時,
不會得罪神,這才是正途。
就如同日華牧師經常與弟兄姊妹分享,
基督徒應有的最重要心態 ——
保守自己的心,勝過保守一切。
箴言 4章23節: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
(或譯:你要切切保守你心),
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約翰一書 5章18節: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
必保守自己(有古卷: 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
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正如以上經文所講,凡從神生的,
就必不犯罪,必保守自己, 所以,非常明顯,
有神的人就會監管自己不犯罪,
這就是最大的保障,
但是,那些假宗教家卻倒行逆施,
以為宗派和組織比神更全能,
正因為這些假宗教家並不是從神而生,
所以,他們是必定會犯罪,亦必定不會保守自己。
當一位基督徒願意為保守自己的心負責,
由自己的心監管自己的行為,
這樣的基督徒才是可信的人,
是真正擁有一顆敬畏神的心,
知道神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
無論任何人的外在與內心,
都無法逃避聖靈的監察。
但是,如果一位基督徒甚至牧師,
不願意保守自己的心,
只把責任交給所謂教廷或宗教組織,
自以為有大機構在背後撐腰,就可以為所欲為,
只要罪行不被揭發,
只要表面上沒有觸犯某組織的條例,
甚至極盡所能「走法律罅」,
令別人看不見自己的罪,就當自己完全沒有問題。
其實在神和真理面前,這樣的人是一文不值,
連成為天國賓客的資格都沒有, 更遑論成為童女,
甚至如同錫安教會和日華牧師,
成為被神印證的新婦。
現在我們就明白,
為甚麼在結構和規條上看似監管嚴密的天主教、
大宗派的基要教會,
以至加入了所謂聯合基督教組織的靈恩教會,
每年都會於金錢、權力和道德方面,
爆出大量震驚世界,令人髮指的醜聞。
試問,上億會員的天主教,
上千萬會員的信義會、浸信會、循道會、宣道會,
或數百會員教會的所謂基督教聯會,
已經訂下嚴格又煩瑣的規條,
都不足以監察他們的神父或牧師的品格嗎?
當然不足夠。
因為一個人如果沒有良心,也沒有保守自己的心,
就算上千億條律法,都不能夠使人聖潔。
即使神設立的舊約律法,也不能使人聖潔,
何況區區由微小的人類所訂下,
千瘡百孔的所謂規條,
又怎能監察每個人的品格和行為呢?
其實任何人信主後,
只要懂得以良心體貼聖靈的感動,
就能夠一步步成為聖潔,
成為內心和行為似神的聖徒,
而不是依靠死守律法。
羅馬書 8章3至6節: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
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
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
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
乃是生命、平安。」
所以,那些所謂宗教規條,究竟能保證甚麼呢?
沒錯,他們可以保證,
信徒和神職人員不敢公然犯罪,
但卻忽略了願意因為愛神和愛人而保守自己純全的心。
就如同一位貞潔的婦人,在結婚之前保守自已的貞潔,
讓自己成為最好的新婦,獻給最愛的丈夫。
而那些活在假宗教的人,就如同一位淫婦,
必須有無數規條監管, 甚至要用鎖鏈鎖著她,
才可以禁止她不犯姦淫。 但在沒有人發現的情況下,
又立即尋找奸夫, 之後因為別人看不見,
就以為自己已經是最貞潔的婦人,
還要在婚後要求別人到處傳揚自己的貞潔一樣,
既可笑又可恥。
在神的眼中,究竟哪位才是神所愛的新婦呢?
當然是那位願意自己監管自己,真正貞潔的婦人,
不單保守自己的行為,更會保守自己的內心,
如同保存世上最珍貴寶物的人,才能夠成為新婦。
所以,如果任何宗教家或牧師,
說出「錫安教會沒有宗派監管,必定會出問題」
之類的說話, 我們就已經肯定,
說出這種話的牧師,私底下肯定是惡貫滿盈,
道德極之墮落的敗類。
因為他肯定是一位沒有良心,
也沒有保守自己的心的所謂牧師,
只懂向那些義人指指點點。
他們不斷重複這些說話,竟然把這些說話看作真理。
這些宗教家,其實在信仰根基上已經出錯了。
因為我們信主後,對於犯罪,良心對自己行為的責備,
應該遠比別人揭發更加心痛,這樣才是正常的基督徒。
如果一個人犯罪時不痛苦、不後悔,
到被人捉到才痛苦,試問他的心是怎樣?
神再來時,迎接的就是我們每個人的內心,
試問這些人擁有的,是怎樣的心?
如果他們一次又一次偷錢的時候不心痛,
還因爲成功偷到錢而滿心快樂, 到被人捉到才心痛,
裝作願意改過自新,究竟這個偷錢的人,
能夠把怎樣的心交給神?
同樣,其實外面教會的整個概念都是錯的,
完全跟《聖經》背道而馳,為甚麼會這樣呢?
一個上億人數的宗派,為甚麼他們的規條如此不濟,
無法禁止他們的神職人員犯罪呢?
原來,與現今絕大部分教會無法經歷神蹟的原因一樣,
因為他們的教會根本沒有神的同在,
並且,他們的信徒和牧師,根本完全不認識神,
所以,神蹟並不會發生在他們中間。
同樣,為何他們的領袖不能停止犯罪,
不能自己監管自己, 甚至,有別人監管,
仍會偷偷犯罪呢?
因為他們是由一群埋沒良心的人所組成,
利用宗教組織和規條來欺騙人,
只為賺取信徒的金錢和信任。
對假宗教的人來說,良心的譴責,
對他們不會有任何刺激, 因為他們的良心早已經麻木了。
但日華牧師的良心,對自己的錯誤思想和行為的譴責,
卻會有很強的刺激,令他感到非常痛苦,
構成很大壓力。
相反,良心的譴責,對於那些所謂宗教家,
卻是一丁點反應也沒有, 總之犯多少罪也沒問題,
最重要是不被人捉到。 他們所培養的,
只是一個被名利和權力污染的心,
從沒有培養自己的良心,對聖靈的感動作出正確回應。
約翰福音 16章7至8節:
「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
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
我若去,就差他來。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
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Ref:錫安日報 2012 榮耀盼望 vol. 493 (201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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