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原文編號1882「律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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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書 7 章 21-25 節:
「我觀看,見這角與聖民爭戰,勝了他們。
直到亙古常在者來給至高者的聖民伸冤,
聖民得國的時 候就到了。
那侍立者這樣說:第四獸就是世上必有的第四國,
與一切國大不相同,必吞吃全地,並 且踐踏嚼碎。
至於那十角,就是從這國中必興起的十王,
後來又興起一王,與先前的不同;他必制 伏三王。
他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
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原文編號 1882)。
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
《但以理書‧7 章 25 節》早已預言:到了世界末後之時,
敵基督必定會折磨至高者的聖民,以及想改變節期和律法。
正因為《但以理書‧7 章 25 節》把這字譯為「節期和律法」的意思,
因而令近代普世的釋經家對於敵基督的工作出現了一個嚴重的誤解,
就係誤以為敵基督將會改變以色列人現有的摩西節期,及摩西定下的律法及十誡等。
然而,日華牧師根據原文作出分析,
原來「節期和律法」的原文,
真正的意思既不是指摩西的節期,
也不是指摩西的律法或耶和華的律法。
其實,敵基督真正的陰謀比改變「節期和律法」的意思更大。
「節期」的原文編號是 2166,
本意是:一件事件發生的指定時間;
「律法」的原文編號是 1882,本意是:Law、定律、定例,
全本《聖經》中,
這字僅僅出現了 14 次。
事實上,這個原文編號 1882 的「律法」,
與《詩篇‧1 篇 2 節》的「耶和華的律法」(原文編號為 8451),
完全是兩個字及有不同的意思。
詩篇 1章2節: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原文編號 8451),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又例如:
申命記 30章9節: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話,
謹守這律法書(原文編號 8451)
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 神,
他必使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
都綽綽有餘;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
原文編號 8451 的「耶和華的律法」,
全本《聖經》中至少出現了 219 次,
大部分皆譯為:神的律法、神的指引、神的教誨、先知的教導等等。
所以,當踏入世界末日,原來敵基督其中一個主要的陰謀,
就是想擁有一種能夠掌控時間的能力,
改變一件事件發生的指定時間, 並且透過所有事件的定律、
定例去重造歷史,甚至勝過掌控時間的創造主。
然而,有希伯來原文編號 1882「律法」這字的經文,
在全本《聖經》中僅僅只出現了 14 次。
包括‥《以斯拉記》出現了 6 次,
另外的 8 次則出現在《但以理書》,
但是,普遍都會譯作為‥律法、法、命令、例,等等意思。
綜合 14 處原文編號 1882 的「律法」,
根本沒有「摩西的律法」的意思,
而是指到:在世界的原理、定律和慣例等。
這正正是敵基督的陰謀:擁有一種能夠掌控時間的能力,
改變這些事情的時間和慣例。
Ref: 2012榮耀盼望 Vol.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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