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信息裡,日華牧師提及,
我們的人生中,可以賺取兩種不同的獎賞,
並且,這兩種不同的獎賞,是用於兩個不同的地方。
馬太福音 19 章 29 節: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
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
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這裡提及兩種祝福,一種,是用於我們的今生;
另一種,則是用於我們的永生。
就如《馬太福音》的另一節經文,
馬太福音 6 章 19 至 20 節:
「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
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
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
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
對於天上的獎賞而言,是我們於死後,
在神的審判台前所得到,屬於只可用於永恆的賞賜。
《聖經》對於這方面,區分得很清楚,
正如《馬太福音‧5 章》「八福教導」裡,亦提到天上的賞賜。
馬太福音 5 章 11 至 12 節: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
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
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這裡清楚提及,當我們被逼迫的時候,
我們所賺取的,是天上的賞賜,
一種只能夠於天上使用,不能帶回地上的賞賜。
那麼,甚麼是「今生得百倍」呢?
原來,除了於天上的獎賞外,還有另一批獎勵,
是我們可以於地上得到,並且,可以於地上運用。
例如:我們所祈求的九大恩賜,是可以於地上運用的,
並且,我們因著主耶穌基督的名字,而得著的各種神蹟,
包括醫治、趕鬼、說預言等等,
其實,也是今生得百倍的獎賞,是外邦人不能夠獲得的獎賞。
但當然,去到終極之名,我們今生所得著的獎賞就更大,
包括了至聖所的能力,也就是掌控生死、掌控時間的能力。
甚至乎,《啟示錄‧12 章》所提及的小孩,
他所得著的,是鐵杖轄管列國的能力,
這種能力,亦不是用於永恆,而是用於地上。
原因,大家可以想想,
試問,永恆中,我們怎可以運用死亡的能力呢?
既然,死亡,是用於賞罰,成為鐵杖轄管列國的能力,
那麼,能夠使用的地方,就只有人類存活的歷史中。
因此,死亡這種百倍的能力,不單是用於今天,
更可以帶到過往的歷史中,於穿梭歷史時空中使用。
所以,對於得著鐵杖權柄的我們而言,
也就真的是今生得百倍了,
就是當我們成為天上的四馬後,
就可以返回歷史之中,走來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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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當人離世後,到天上時,他們會有特定的能力,
但那是屬於天國所賦予的,他在世界這個現實中,
賺取了屬於天國的獎勵。
但是,這是屬於兩個不同的國度,
那個國度有的能力,不可放在地球上,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一位天使都能毀滅地球了。
因此,天國的能力不可用在地球上,
天國的能力,只可在天國使用。
可是,我們怎樣可以擁有一個能力,
不單能在天國使用,且還能在地球上使用呢?
那就是,你在地球上賺取這個獎賞了!
即是,在地球上、當我們還活著的時候,
賺取由神賜予你的名字,明白嗎?
就如「基督」這名字一樣,是主耶穌活著時,神所賜予的。
因為,可以肯定,所有離世的人,必然有聖靈在他裡面,
但他們不可稱為基督,若沒有聖靈,他們亦不可被提。
要是我們從地上賺取,才可以不單在啟示裡,證明我們有這能力,
並且,當穿越時空後,在全人類歷史中,我們都可用鐵杖轄管列國。
全因我們於地上賺取,那就能在地上行使,但這並不屬於天上獎賞。
的確,為了得著這能力,我們會有天上獎賞,
但它本身並不屬於天上獎賞,這是屬於地上可以移山的能力,
我們在地球上使用。
到了天上,每個人都有移山的能力,
只因,那是另一個國度、另一個維度(dimension),
它是不可在地上使用的。
但是,當我們在地上賺取呢?我們就能在地上使用了!
當然,天上會另有獎賞,這正是主耶穌所說的。
所以,這新名字代表的新一類型能力、權柄,以及對地上的審判,
其實,是證明了,神鍛鍊了一群人,可在歷史上以鐵杖轄管列國。
我已說明,當嬰孩上到天上,他已擁有鐵杖轄管列國的權柄,
但是,哪裡有列國可讓他轄管呢?將來的永恆裡,只有一個天國!
因此,真正神的權柄(Right)裡面,是按著神的公義,
若你想在地上擁有此能力,必須在地上賺取,以天國的原則去賺取。
天國有天國的獎賞,但天國的獎賞,卻不可搬到地上使用。
地上所賺取的獎賞,卻可以搬到天上得賞賜,
但在地上賺取的,就可以在地上取回。
Ref: 錫安日報 2012 榮耀盼望 vol. 539(20200607):
https://www.ziondaily.com/2.0/web/word_of_god_02c/view.php?id=17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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