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神是如何計算一位基督徒在世時賺取的永恆獎賞?
就如一位學生,如何在學校考取第一名呢?
當然是每科考試都取得高分,自然就可以在同級中成為第一名。
又如一位員工,怎樣才能夠被老闆每年升職加薪呢?
當然是工作表現出色,甚至是同群中最出色,
當然是工作表現出色,甚至是同群中最出色,
才可以令老闆另眼相看。
《聖經》多處指出,神會在永恆獎勵和審判每個人,
《聖經》多處指出,神會在永恆獎勵和審判每個人,
信主並成為一位優質信徒,就可以論功行賞,
得著永恆的獎勵, 不信或信主但行惡的,
就會受到神的審判。
這樣,神如何衡量一位基督徒應得到多少永恆獎賞呢?
其實,神獎勵一位基督徒,就如一間公司獎勵一位好員工,
或一間學校獎勵一位好學生般,
當一個人在他的位份中做得出色,神就會論功行賞。
而神給予基督徒的獎賞,可以分為三部分,
把這三部分相乘,就是基督徒獲得的總分。
為何是相乘而不是相加呢?
因為零乘以任何數目,結果也是零,
所以,只要信徒其中一部分是零分的話,總數都會是零分。
相反,當各部分分數越高,
整體總分就會因為倍數相乘而倍增,
這就是天國的定律,做得最好的基督徒,
就可以得到倍數的獎勵。
那麼,這三部分是甚麼呢?
第一是內涵,第二是貢獻,第三就是時間。
每一點都同樣重要,缺一不可。
神計算基督徒應得的永恆獎賞的第一部分,
必然是內涵,為什麼呢?
假如一個人未信主、沒有重生的生命、沒有聖靈入住內心,
屬神的良心尚未甦醒,心中生命的燈尚未被神點亮,
仍然活在被罪捆綁的光景,
簡單而言,就是尚未成為一位重生得救、
擁有新生命的基督徒, 沒有神的生命內涵、
沒有神成為他的主,他死後就會下地獄,
更遑論計算永恆獎賞。
因為一個未重生得救的外邦人,
所做的一切都是為到今生和地上的一切,
即使有其他宗教信仰,所謂做好事,
都仍然只是為了今生或地上的一切而做,
並沒有信仰內涵為永恆天國投資。
當世界如《啟示錄》所預言被毀滅時,
因為他一生所做的都來自錯誤根基和出發點,
所以他所做的一切都會灰飛煙滅。
所以,第一點必定是內涵,首要就是擁有重生的生命,
並且用重生的生命去投資永恆,
因為一個人得救後,是用在世的一生去換取永恆獎賞,
隨後所作的一切,不論內在或外在,才能夠與神拉上關係。
並且,信主後要努力學習神的話,
煉淨思想和行為,懂得心意更新而變化,
在信心、盼望和愛心上,效法基督和屬神的領袖,
也要在教會和外邦人面前活出榮耀神的好品格,
擁有各種美好的屬靈性格和品德,
信主越久越有基督的香氣。
哥林多後書 2 章 15 節:
「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
都有基督馨香之氣。」
這些內涵並非只針對初信的基督徒,
對於信主已久的老羊、在教會擔當各種崗位的事奉者,
甚至是屬靈領袖就更為重要。
因為信主年日越久,性格內涵和信心理應隨年日增長,
年紀越大,屬靈生命越成長和老練,成為眾人的榜樣。
不應年紀越大,越沒有忍耐、脾氣越差,
見識越增長,卻對別人越挑剔, 信主越久,
內心罪性卻不知不覺復活,對罪的厭惡感漸漸變弱,
卻對屬靈的事物感到厭倦,失去起初的愛心,
面對人生的問題,也沒有初信時的信心和勇敢。
所以,要在神面前得著永恆的獎勵,
第一點就是信仰的內涵,擁有神的生命、性格和榜樣,
才可以為奬賞加乘,而不是把奬賞歸零,
成為永恆獎賞的基礎分數。
如果再擁有其餘兩點,就可以把獎賞加乘倍增。
因為神創造和設計的人生,就好像一個電腦遊戲,
有些人只會得到 30 分,玩得較好的人就會得到 60 分,
而最優質的玩家就會得到 100 分。
第二點是貢獻。意思是這位基督徒在世的日子,
有否利用神給予的機會事奉神、拓展天國,
以及服侍教會的領袖和弟兄姊妹。
簡單而言,你成為一位基督徒後,
究竟是成為天國即教會的助力,還是阻力呢?
究竟你所做的一切,是協助完成神的時代計劃,
還是破壞和拖累呢?
例如:對天國最基本的貢獻,就是有否償還福音的債,
盡力見證神的真實,傳揚福音呢?
又例如:你有否把神給予的財富和收入,
納十份之一和信心與愛心的奉獻呢?
你有否好好學習真理教導,並且擁有好見證,
成為一位優質的傳福音者和跟進員?
你有否增加自己各方面的才能,
例如:音樂、分享和管理的才能,
並珍惜各種付出的機會,把握事奉的崗位?
這些就是「預備加上機會等於成功」。
當一位初信在教會不斷成長和付出,
就能夠在第二點貢獻上,
為永恆獎賞加分,倍增獎賞的總和。
如果一位所謂的基督徒,
沒有上一間有神帶領、行在神時代計劃的教會,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勞。
同樣,不單針對初信要把握事奉機會,
對於門徒和領袖,即使已經擁有各種事奉職份,
也要思考事奉的質與量有否不斷成長和擴展呢?
例如:當你在教會負責實際事務,
有否把上級交托的工作做得妥當,全部以一百分完成,
甚至把事奉拓展得比領袖期望更大和更優質呢?
當你在教會負責屬靈事奉,
例如:跟進、門徒訓練或恩賜運作組,
又有否在神的話和傾聽神聲音上,
越來越彰顯神的智慧、榮耀和權能呢?
當我們能夠在第二點貢獻上取得分數,
就能夠把神給予我們的永恆獎賞總和加乘倍增。
而第三點就是時間,理所當然地,
神必定會計算每位基督徒在世事奉神的時間總和,
成為永恆獎賞一個非常重要的單位。
例如:日華牧師已經全職事奉神、
成為牧師並建立錫安教會超過 33 年,
他在時間這部分得著的永恆獎賞分數,
當然多於一位今年才開始接受門徒訓練的初階門徒。
神是公平、公正,必定會計算基督徒事奉的總時間,
來加乘我們的永恆獎賞。
例如:兩位基督徒擁有的內涵、才能和貢獻的崗位都一樣,
但一位事奉僅僅一年就被提,另一位卻事奉了三十年才被提,
在神面前,事奉三十年的基督徒所得的獎賞,
就會比另一位多三十倍。
所以,要得著最大的永恆獎勵,
不單要有第一點內涵和第二點貢獻,
也不可以忘記第三點時間。
如果一個人,一生都沒有花過一秒鐘時間事奉神,
即使很有修養和才能,也不會得到神的獎賞,
因為他在第三點時間的基數是零,
乘以其他兩點的分數之後,所得的總分也是零。
當我們想得著神給予的永恆奬勵,
就要在內涵、貢獻和時間上,
不斷培養、擴展、撒種和付出,
就能夠在永恆得著三十倍、六十倍和一百倍收成。
Ref: 2012 榮耀盼望 vol. 421 (201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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