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9日 星期二

「今生得百倍、來世得永生」的真正意義



馬可福音 10 章 29-30 節: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
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
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
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眾所周知,《馬可福音‧10 章 29 至 30 節》,
是基督教其中一段經典金句,人為了神和天國
撇下房屋、妻子、弟兄、父母、兒女、田地或其他物質享受等,
神的獎勵就是讓人今生得到 100 倍,永恆天國裡得到永生。

相信,普世基督徒對於這段經文,已經有一個概括理解,
但我們進深理解主耶穌藉此經文所表達的真正意思時,
必須有兩個層面的理解,
這種理解,是普世基督徒從未想過,甚至顛覆他們的一般見識。

第一個層面,究竟,何謂「今生得百倍」呢?

首先,主耶穌藉《馬太福音‧6 章》詳盡分享到,
當人在善事,或為神犧牲和付出的事上,懷著不正確動機和態度,
他們應得的賞賜,可能佔 90%的祝福回報,都已經在地上得到了,
而只剩下約 10%的祝福回報,才是真正可以存留到永恆。
就算是暗中行的施捨,天父亦暗中察看,報答給予永恆,即永生的獎勵。

馬太福音 6 章 1-4 節: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
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
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
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
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有古卷:必在明處報答你)。」

《馬太福音‧6 章 1 至 4 節》的經文,清楚告訴我們,
普世基督徒懷著不正確動機和態度,仍然縱容內心的黑暗,
志在做給別人看,目的是得著人的稱讚時。
縱使他們參與事奉、做善事,所謂為神付出,
但他們地上的獎勵已經不多,更何況是永生的獎勵?

為甚麼?
主耶穌已經親口說過,法利賽人所做的事,只做在人前,
他們亦已經在人前,得到來自人的獎勵。
即使在地上,即今生裡,他們都難以得到真正來自永生神給予的獎勵,
30 倍、60 倍、100 倍的屬靈加增。

因此,主耶穌所說,懷著不正確動機、常存黑暗的法利賽人,
即使表面上不斷所謂事奉,稱自己為神付出了許多,
但在神眼中,他們根本不會擁有「今生得百倍」的祝福,
更何況是「永生」,永恆不滅的獎勵?
這就是第一個層面中,
我們理解到「今生的獎勵」與「永生的獎勵」之間,最基本的分別。

至於,第二個層面,
究竟,主耶穌所說「來世必得永生」,又是甚麼意思呢?
既然,每個靈魂都經已可以上天堂,活在永恆裡,
擁有無限的時間、而且不死,
那麼,「來世必得永生」的真正意義是甚麼呢?

普世基督徒都有一個極之嚴重的誤解,以為人的靈魂已經是不死,
所有事物,豈不都可以永恆累積下去、生生不息嗎?
為何還要介意上天堂時的獎勵是多與少?
因為,1 個單位的獎勵,乘以無限∞,就等如∞,
相對地,100 個單位的獎勵,再乘以無限∞,同樣都是等如∞。


基於這個嚴重誤解,普世基督徒就放棄了做好信仰,
選擇了最低標準,跟神討價還價,
寧願成為一個掛名基督徒、自甘墮落,
活得與外邦人無異,過一個自欺欺人的人生。
即使他們經已認識神,取得應考屬靈大學試的資格,
卻只是填上了自己的姓名,交了白卷,就急不及待離開應考試場,
誤以為作答與否,結局和獎勵都是一樣。
因此,絕不會選擇拼盡一生討神喜悅,
他們就如《聖經》所說,沒有為到神和天國撇下房屋、
妻子、弟兄、父母、兒女、田地等各樣享受,
來交換「今生得百倍、來世得永生」的祝福。

好!究竟「來世必得永生」的真正意義是甚麼呢?
「來世必得永生」與地上所付出的房屋、田地,又有甚麼直接關係呢?
原來,主耶穌所教導的,就是世人在生命上為神所付出的房屋和田地,
不單可以換取永生,即上天堂的福分。

除此之外,這些犧牲和付出,
還可以在永恆裡,直接換取這些房屋和田地的 100 倍,
甚至是天堂裡屬於自己永恆不滅、永生身份的象徵。
因此,我們在世每一次為神犧牲和付出的物件,都會有兩個層面的回報,
就是「今生得百倍」和「來世得永生」的獎勵。


我們以撒種金錢為例,當一個人在金錢上,撒出了 100 元,
按著撒種定律,只要這人動機純正,栽種在優質土壤裡,
就能夠結實有 30 倍、60 倍、100 倍的加增,
意味著他最多可以得到 100 倍,在今生得到 10,000 元,
這就是「今生得百倍」。

但金錢上的撒種,與「來世得永生」的獎勵,又是甚麼呢?
這 100 元,怎樣變成永恆的 100 元,甚至 10,000 元呢?
原來,這就是天國的秘密!
「永生的獎勵」是一個容量,是一種永恆既定了容量的獎勵,
假如一個人獲得神賜予 100 個單位的獎勵,
這就是他「來世得永生」的獎勵,
理所當然,在永恆的天國裡,所有 100 個單位以下的物品,
他都可以換取,而且是無限地,無數次換取,
因為他擁有永生容量的 100 個單位,就可以換取這些祝福。


只是,天堂裡所有容量超過 101 個單位以上的物品,
無論他怎樣以永恆的時間累積,都永遠無法換取,
因為他的永生獎勵,僅僅只有 100 個單位的容量,
只要超過 100 個單位,他就永遠無法在永恆中享受得到。
因為,他們根本沒有相應的祝福容量,去盛載及換取這些物件,
在永恆的千千萬萬年裡,他們都只是永恆的屬靈窮光蛋。


既然,連 101 個單位的物件都無法換取,
更遑論 1,000 個單位、10,000 個單位或 1 億個單位,
屬於神眾長子和新婦級數的獨有獎勵。
這是他們永恆都無法再賺取得到的獎勵,
始終,進到天堂,就等如考試完畢,停止在試卷上作答,
沒有人能夠再賺取更多獎賞,擴展永生獎勵的容量。
沒錯!主耶穌所說「來世得永生」的獎勵,就是這種意思。

我們又試舉另一個例子,假如一位在世的基督徒,
由信主的第一日,已經確切相信永生的可貴,
在信仰上破釜沉舟地委身,以一命換一命的方式,
如《聖經》所說,
為神和天國撇下房屋、妻子、弟兄、父母、兒女、田地等各種享受,
不單履行《聖經》各樣標準,甚至,如真命天子的錫安教會一樣,
連一星期、一日也不偏差地按著聖靈的帶領,
準確尋找到神時代的計劃,完成《聖經》種種隱藏的 Alef Tav 定命,
成就了歷史鑄造完成新婦的傳奇,
最終獲得永恆最高,1 億個容量單位的「永生的獎勵」!

沒錯!在這個例子中,1 億個容量單位就是新婦級數的最高獎勵,
是神授予「與神同等」的獎勵,
有永生屬於自己的房屋、田地和金錢,是屬於永生的財富,
而且,天堂裡面亦不存在價值超出 1 億個單位的物件。

換言之,這人在永恆天國裡,擁有無窮的財富、擁有所有物品,
不論是 100 個單位、10,000 個單位都沒有問題,
因為永恆裡,神授予他 1 億個單位的容量,
成為新婦可以與神一起盛載永恆的天國,
甚至,坐上神的寶座穿梭時空,以鐵杖轄管列國,與神同創。


這就是主耶穌所說︰為神和福音的緣故去撒種,
連繫「今生得百倍、來世得永生」的真正意思。
每一個人都只能靠一生的年日,在地上拼命賺取永生獎勵,
在離世前能夠換取得到,在天上才能夠擁有。

事實上,新婦換取永恆、承繼萬有級數的獎勵,
正是主耶穌降生為人,藉著順服神,
連一日也不偏差地遵行神的吩咐和帶領,
在神面前,存心順服、以至於死,因而再次賺得承受萬有的獎賞,
神將萬有交在主耶穌手裡,將他升為至高,又賜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腓立比書 2 章 5-9 節: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他本有 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 神同等為強奪的;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 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約翰福音 3 章 34-35 節:
「神所差來的就說 神的話,因為 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
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

同樣,每位在世的基督徒,
都要效法主耶穌的榜樣,努力朝著最高的新婦標準,
在離世前拼命換取承繼萬有級數的永恆獎勵。

只是,有人枉過一生,在地上沒有努力事奉神,
在地上無法賺取,天上永恆也不會再有機會賺取。
如《希伯來書》所記載,
神的國裡有一個地方稱為「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
是唯有達到神長子 Vios 級數的基督徒,
才能夠進入,與神一起審判世人。


因此,進到永恆後,無論何人都無法賺取更多獎勵。
我們終於在兩個層面上,
明白主耶穌所說「今生得百倍、來世得永生」的意思!

信仰上,我們為神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兩份獎賞,
分別是「今生得百倍」和「來世得永生」。
但對於普世基督徒而言,絕大部分都已經在地上消耗了,
他們經已從別人身上換取了他們的獎勵,
在永恆天國上,神只會給予他們極少量的永生賞賜。

相對,有些人能夠朝著新婦極限的標準,
懷著純正動機、善良正直、甘心樂意、捨己愛人、不求回報,
這種人就能夠在地上得到百倍祝福,來世亦得到永生。

最後,地上在世的日子,究竟有沒有方法知道自己永生的獎賞容量呢?
的確是有方法和跡象可以估計得到,就是按著主耶穌的提示,
按著撒種的定律,各人在地上必須循序漸進,
先得到 30 倍,然後得到 60 倍,最後得到 100 倍。
當達到 100 倍之後,人才會達至永生最高級數的獎勵。

所以,若然一個人的事奉僅有 30 倍增加,
意味這人可以獲得 30 倍永生容量的獎勵,如此類推。


唯有已經得到 100 倍,或百倍又百倍達 10,000 倍的人
就代表這人已經符合最高級數的永生獎勵。


假如,一個基督徒撒出財富之後,從來都沒有富足或倍增,
就表明這人在天堂也沒有永生的富足,
在屬靈某方面不合格,是自欺欺人、枉過一生,
因為,任何人按著撒種的定律,未能在地上得到 100 倍,
亦沒有資格在永恆得到百倍「永生的獎勵」。


Ref: 錫安日報 2012 榮耀盼望 vol. 402 (201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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